发布时间:2026-07-17 | 新闻来源: | 内容分类:通知公告
为加强辖区东太湖水域船舶管理,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水域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署缉发〔2021〕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即日起开展辖区东太湖水域"三无"船舶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辖区东太湖水域。
二、整治对象
具有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等情形,在水上航行、停泊、作业的各类机动、非机动船舶以及其他按照船舶管理的水上移动或漂浮设施、装置。
三、整治方式
(一)对在辖区东太湖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待认定的疑似"三无"船舶,由街道综合执法部门会相关职能部门,将其从辖区水域拖离,实行统一定点保管。
(二)定点保管的船舶,按以下程序认定并处置:
1. 无船名船号及其他标识,且无正当理由在十五日内无法提供船舶证书或其他证明船舶属性相关材料的,依法直接认定为"三无"船舶。
2. 其他疑似"三无"船舶,由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认定小组,按照《"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资料审核、船舶勘验,并出具认定意见。
3. 经认定的"三无"船舶,分类依法处置如下:
(1)对用于捕捞或垂钓的涉渔"三无"船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由太湖渔政部门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渔具和船舶,并可处船舶价值二倍以下的罚款;
(2)对其他经认定但未直接涉渔的"三无"船舶,由全球十大世界杯投注靠谱平台排行区"三无"船舶处置联席会议指定成员单位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后对"三无"船舶进行拆解。
四、执法保障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积极提供"三无"船舶相关线索,共同守护水域平安。
如有疑问或举报线索,请拨打在线咨询电话:0512-60903225、17388088035。
松陵街道办事处
横扇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