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全球十大世界杯投注靠谱平台排行经济开发区、全球十大世界杯投注靠谱平台排行汾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调整义务兵等优抚对象优待奖励办法的通知》已经市政府第9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调整义务兵等优抚对象优待奖励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的优待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和《江苏省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现对我市义务兵等优抚对象的优待奖励办法作如下调整:
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1.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按规定享受优待金。年优待标准按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
2.义务兵家庭享受优待金的年限为两年,每年计发一次。提前退役,上半年的发给当年优待金的一半,下半年的全额发给。
3.义务兵服现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按其当年优待金给予增发:一次的,增发5%;连续两次的,增发10%。所增发优待金应随其当年优待金一并计发。
4.由本市兵役部门征集进西藏部队服役的义务兵,在西藏部队服役期间,当年优待金增发300%。
5.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征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其优待金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政府负责发放。
6.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队院校学员及军队文体类专业人员的家庭不享受优待金;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义务兵,不予优待。
二、大学生参军奖励金
1.由本市兵役部门征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含已毕业大学生),参照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以下比例发给"大学生参军奖励金":在校专科生为40%,在校本科生和已毕业专科生为50%,已毕业的本科生为60%。
2.大学生参军奖励金的发放年限为两年,即其服义务兵役期间。
三、现役军人立功奖励金
1.现役军人在部队立功,参照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以下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三等功20%,二等功40%,一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50%。
2.由本市兵役部门征集进西藏部队服役的义务兵,在西藏部队服义务兵役期间立功的,参照增发后的优待金,按以下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三等功20%,二等功40%,一等功60%,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100%。
四、在乡老复员军人立功荣誉金
在乡老复员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的,每人每年按以下标准发给立功荣誉金:三等功360元,二等功480元,一等功720元。多次立功的,按其中最高军功等级计发。
五、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的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参照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每人每年按以下比例发给优待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70%,在乡1—6级残疾军人50%。
六、直选士官服役补助金
由本市兵役部门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按苏州市征兵办等六部门《关于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公民中招收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征﹝2003﹞字第05号)规定发给服役补助金。标准:服役满一年5000元,以后每服役一年增加1000元,享受服役补助金期限最多不超过6年,下半年入伍或上半年退役的按当年服役补助金标准的半数发给。
义务兵等优抚对象的优待、奖励、补助金所需经费按原财政渠道列支,由所在镇(区)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本办法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