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十大世界杯投注靠谱平台排行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全球十大世界杯投注靠谱平台排行高新区(盛泽镇)、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全球十大世界杯投注靠谱平台排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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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球十大世界杯投注靠谱平台排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全力打造"创新湖区"、建设"乐居之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提供法治保障。
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部署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专题报告、专题研讨、专题培训"四个专题"活动,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深化政府法治机构全领域、全覆盖培训轮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工作真正入脑入心、持续走深走实。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成效。科学制定2022年度法治督察计划,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落实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等事项督察,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情况专项督察。细化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强化区镇、街道任务清单落地落实,开展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工作。
(四)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推动作用,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采取自愿申报、初审推荐、第三方评估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媒体公示、批准命名六个步骤,评选、推荐一批符合要求的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总结宣传示范创建典型经验,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部署开展我区参加全省首轮法治县级市(区)创建活动。
(五)优化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加强政府法治工作机构建设,优化专业人才配置,提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加强依法制规、备案审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的培养和储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年内实现执业公证员增长10%以上,办证量、业务创收增长20%以上。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推进行政裁决工作队伍专业化。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和涉法政府事务的质量和成效。
二、推动政府依法高效履职
(六)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及时发布和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责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违规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2022年底前,编制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七)巩固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效。加快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一网通办"服务体系,推动投注操作指南从政府部门供给向企业群众需求转变。按照苏州统一部署要求,推动投注操作指南事项在全市范围内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推出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深化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推出第二批"两个免于提交"事项清单,各部门"两个免于提交"事项占比达20%,各部门"不见面"实际办件比例达30%。
(八)优化创新行政监管方式。将政府管理重点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全面推行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清单内容。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制定涉企"免罚轻罚"清单3.0版。
(九)持续优化法治化平台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优化平台保障行动计划》《苏州市优化平台保障条例》,规范涉企政策制定程序,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依法投诉建议维权渠道,加强投诉建议举报调查、处置和反馈,依法保护各类经济主体财产安全、交易安全、投资安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探索对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健全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专业、优质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权益保护闭合机制。
(十)推动法律服务行业稳定高速发展。实施律师行业发展"百千万工程",推进法律服务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优化"产业链+法律服务"布局。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质效,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村居延伸覆盖。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覆盖,畅通"病残孤老幼"等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续推进法治惠民实事,打造"法治民意直通车"品牌。
三、完善高质量发展制度支撑
(十一)健全平台服务协议制定机制。严格制定主体关,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应当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律审核、审议决定、签署、编号、公布等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平台服务协议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
(十二)严格平台服务协议审查监督。深入推进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不断完善征求意见机制。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细化统一审核审查范围、标准和纠正措施,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强化监督备案管理,凡未经政府或部门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平台服务协议,一律不予备案并责令纠正。
(十三)提高平台服务协议实施质效。实行平台服务协议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和公开发布制度,未经公布的平台服务协议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组织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强化对实施满1年的平台服务协议进行全面评估,跟踪实施效果。健全行政平台服务协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并向社会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全面履行平台服务协议施行过程中涉及的在线咨询答复、执行释疑以及备案审查意见、司法意见用户建议、行政复议意见用户建议的答复办理等职责,全面提升实施质效。
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十四)严格落实平台重要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平台重要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平台重要决策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平台重要决策事项年度目录。深入开展平台重要决策专项规范活动,有序推进平台重要决策事项目录扩容增量。
(十五)落实平台重要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机制。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征求并听取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和用户建议。强化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论证质效。规范平台重要决策第三方风险评估,全面评估对生态环境、社会稳定、公共安全方面影响。
(十六)加强平台重要决策执行、评估和责任追究。平台重要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完善平台重要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平台重要决策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决策机关、承办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平台重要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将上述机制纳入年度法治督察整体工作布局。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七)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强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最低配备数。开展赋权事项评估调查,对于区镇、街道无法承接的、实施效果不好的行政处罚事项及时依法报有权机关批准后调整。出台行政执法证据管理指引,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保障、强化执法监督,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推动区各有关执法部门加强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沟通协调,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效能。坚决杜绝行政执法权外包现象,进一步厘清行政执法与服务保障职责界限,制定辅助执法行为负面清单,对人身权、财产权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强制措施、惩戒行为一律不得外包。
(十八)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审核确认本区域范围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根据法定依据变化进行调整。依托江苏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依法予以动态调整。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录用、上岗和培训制度,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推行平时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岗前培训,规范清理退出机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注销行政执法资格并收回行政执法证。
(十九)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机构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权益清单运行情况,充分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践,负责完善以行政处罚权为主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力争实现同事项、同情形、同标准,做到无差别执法。要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制定程序,建立行政裁量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定期评估、修订制度。
(二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原则,紧盯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细化执法责任,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中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
(二十一)积极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继续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探索多部门多领域联合协作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落实长三角毗邻区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加强行政执法合作。
(二十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选择典型议题充分论证,提高"两法衔接"工作质效。
六、依法有效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二十三)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健全完善全区应急服务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推进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分级管控、灾害监测预警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落实《苏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深化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基层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加强区镇、街道及村(社区)监测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能力建设。
(二十四)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依法严处安全投注保障违法行为。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综合性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各地各部门及各专业救援力量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综合运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健康筛查能力水平,织密扎牢疫情防控网。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二十五)推动多元监督形成合力。统筹谋划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不断完善考评督察机制,加强对法治建设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监测评价。
(二十六)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探索建立"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保护各级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积极性。
(二十七)改进政府督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严格按照确定督查事项、制定督查方案、作出督查结论、核查整改情况、运用督查结论等程序规范开展督查,优化和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公开发布典型案例,加强督查统筹,坚持奖惩并举,推动提高督查效能。
(二十八)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源头治理能力、提升行政执法过程规范实效、提升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效能、提升行政执法基层工作水平活动。对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应急服务、生态环境、赛事交通服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项督查,大力整治突出问题。畅通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建议举报渠道,健全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完善和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探索引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
(二十九)全面推进投注信息公开。加强基层政府投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建设,加快实现基层投注信息公开标准体系基本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投注操作指南全流程,实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三十)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政府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债务融资、平台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推进政府合同管理规范化,严格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控法律风险。
(三十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常态实施法治化平台保障、法治建设满意度等监测评估,不断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三十二)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推动非诉讼服务中心和调解组织进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推进重点领域建立行政调解组织,加快律师调解全覆盖。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指导调解类社会组织和个人调解组织发挥作用。做好因疫情防控、征地拆迁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动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推行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机制,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十三)深化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编制。健全复议案件审理、应诉案件办理机制,统一规范办案程序流程。发挥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规范同类案件审理,建立典型案例指导机制,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建立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加强对不当行政行为和违法行为督办纠错。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严格依法出庭应诉并致力于行政争议的实质化性化解,确保出庭出声取得实效。
九、全面推进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三十四)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苏州市"1+10+N"政务云资源规划体系,升级政务云资源管理平台,实现区级云资源的统一纳管、按需分配、动态调度、集约利用,集中承载"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智慧生活"等各类政务系统和应用,不断增强云服务能力。提升视频应用平台能力。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建设、科学整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有效整合多级、多域、多平台、多行业视频资源,实现区级视频大数据的汇聚联通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
(三十五)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贯彻落实《苏州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加强对数据资源管理的领导力、决策力、执行力,提升数据共享质量和效率。逐步实现信用、人社等省级以上垂管业务系统数据回流落地。建设完善区级业务中台,提供应用接入、智能网关、电子证照等共性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短信平台,不断增强业务集约化能力。依托市政务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苏州链",积极拓展商品溯源、贷款审批、司法存证、企业征信、智能合约等领域应用场景。
(三十六)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化系统数据自动对接,年底前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加快构建职能、情报、指挥、队伍、制度五大体系,全面推进"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新模式,积极推进智慧执法,推行APP掌上执法。强化社会信用、市场监督、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数字化监管力度,加快推进"区块链+公证"技术运用,实现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构建"审管联动"业务闭环,深化监管结果在行政审批业务场景中的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