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肉制品生产加工、经营及餐饮服务提供者:
肉制品安全,一头连着行业发展,一头系着百姓健康。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品协会联合向全区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发出以下倡议:
一、坚守法治底线,筑牢合规根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依法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许可,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不超范围、不超能力生产经营,坚决杜绝无证生产、非法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把原料关口,实现来源可溯
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确保每一批肉品来源可溯、票据齐全。严把畜禽肉原料准入关,坚决不采购、不使用、不销售无检疫检验证明、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注水注药、腐败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肉及肉制品。规范使用冷链贮存运输,确保原料可控、过程可查、流向可追,健全全链条追溯体系。
三、规范生产加工,严控过程风险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规范生产环境、工艺流程、设备设施与人员健康管理。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翻新,绝不使用鸭肉、鸡肉、猪肉等原料冒充牛羊肉、驴肉等制品;绝不使用猪血、鸡血冒充鸭血。切实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严格贮运管理,规范销售行为
按照肉制品储存条件进行仓储和运输,防止交叉污染和腐败变质。及时清理过期、变质的产品,不销售"三无"、标签虚假及仿冒侵权肉制品。线上线下经营行为一致,不虚假宣传,不价格欺诈。
五、规范标签标识,杜绝虚假宣传
严格按照规定标注产品标签标识,真实完整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不虚假标注、不伪造日期、不误导消费。不虚假宣传功能功效,不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不以普通肉冒充高档肉,做到明码实价、诚信经营。
六、主动接受监督,履行社会责任
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和社会公众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闭环管理;积极配合召回不合格产品,妥善处置消费投诉建议。主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弘扬行业诚信风尚,共同抵制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肉制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1231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可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https://spjb.samr.gov.cn)进行举报。
安全为先,合规为本。让我们以责任守护安全,以合规赢得信任,以品质铸就未来,共同维护我区肉制品市场良好秩序,全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