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金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区生态修复项目库、推动环境资源案件生态修复资金高效规范使用的用户建议》的用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国家、省、市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动生态治理从单一追责赔付转向系统修复、长效治理。作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核心区域,我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治理工作,现已建成闭环式工作体系。常态化排查重点领域生态隐患,精准处置生态损害案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治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为生态修复项目库建设积累了成熟的实践经验。
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落实上级改革创新要求,破解传统个案修复、零散治理的局限,推动生态修复从"点状处置"向"系统治理"升级,我区创新工作模式,牵头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及各生态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统筹搭建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项目库,构建"部门协同、联合会商、项目匹配、修复落地"的闭环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我区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提质增效、长效规范发展。
一、完善制度建设,构建规范运行体系
为保障项目库规范有序、有据可依,我局牵头编制《全球十大世界杯投注靠谱平台排行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项目库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充分征求区级相关部门意见,经多方研讨完善并达成一致意见,将于近期联合印发实施。
《工作方案》明确了入库项目范围、入库要求、联合会商、动态管理、项目实施及验收评估等内容,搭建项目库全流程制度框架。同时,《工作方案》严格划定入库项目的基本条件,即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具有鲜明生态环境公益性质、财政预算资金未覆盖、建设内容明确且绩效可量化,从源头严把项目入库质量关,切实保障在库项目的生态效益和公益价值。
二、深化部门协同,凝聚共建工作合力
为推进项目库落地建设,前期我局组织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资规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召开生态损害赔偿替代修复项目库专题会商工作会议,围绕项目库建设核心工作开展深度研讨,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项目范围、项目入库、项目实施流程以及验收管理等工作细则。各单位结合管理职责、工作领域和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实际需求,自主梳理、择优推荐本领域替代修复项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充实项目库储备、优化项目库结构。同时,在《工作方案》中明确,建立常态化部门联合会商机制,为项目库高质量、规范化运行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拓宽项目储备,夯实生态修复根基
结合我区水乡生态禀赋和生态治理工作实际,聚焦全域生态提质增效目标,我局系统梳理划定替代修复项目申报类别,全面覆盖水体生态治理、土壤污染修复、全域生态提升、湖泊湿地保护、水土保持治理、碳普惠生态建设、生态公益提升等重点领域,实现全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领域全覆盖,确保各类生态损害场景均可匹配对应修复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正式发函至各区镇(街道)、区各相关部门,全面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替代修复项目公开征集工作。严格明确项目申报要求,确保征集入库项目可直接匹配生态损害赔偿资金、快速落地实施、高效发挥生态效益。
后续,我局将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依托联合会商机制,对项目库实行分类管控、动态更新管理模式,及时清理已完工、失效项目,常态化增补优质新项目,持续保障在库项目的可行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此外,我局将持续联合各成员单位,不断优化项目库运行管理机制,扎实做好试行期间制度落地、流程完善等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基层业务指导,共同推动入库项目规范实施、修复落地、资金高效使用,切实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替代修复工作落到实处,持续筑牢全区生态安全屏障,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苏州市环境资讯局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