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项目实际出土前办理工程渣土处置核准手续,需提供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处置核准申请表、消纳接收证明、施工合同、运输合同及车辆清单等材料提交区渣土办审核,这些手续具体到区城管局109办公室办理,或拨打联系电话0512-63968398进行在线咨询,同时需全部通过"苏州建筑垃圾治理数字化监管一件事"平台进行申报,完成出土工地处理方案网上备案、消纳场所入库管理、运输证网上申报以及电子联单等应用,实现工程渣土从源头、运输、消纳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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