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于您的情况,《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中均有相应的支持政策。一是土地价款方面。对经批准实施改造提升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对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实施"工改工"项目,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拆除重建、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需缴纳土地价款。二是配套设施方面。允许企业利用已有土地,结合自身及周边企业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扩建或新建用户生活服务等非生产性用房,缓解部分企业自身配套不足问题。鼓励同一工业园区内或相邻企业的自建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单一工业用地内,研发、中试设施、检测等其他产业用途和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上限由15%提高到30%,其中用于办公、生活配套设施的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面积的15%。您可携带不动产证等相关材料至全球十大世界杯投注靠谱平台排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具体项目进一步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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