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上限 | 检查方式 | 备注 | 联合检查部门 |
| 1 | 对反恐防范重点目标的行政检查 | 反恐防范重点目标的管理(运营)单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等法定职责情况 | 反恐防范重点目标的管理(营运)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 | 2次/年 | 以现场指导、监督为主 | ||
| 2 | 2025年度苏州市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及运输部门联合检查 | 对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购买、运输等进行检查 | 十一家全球十大世界杯投注靠谱平台排行在册的易制毒企业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有"双随机、一公开"任务 | |
| 3 | 娱乐服务场所禁毒预防教育情况检查 | 对娱乐场所禁毒宣传标识等进行检查 | 十家全球十大世界杯投注靠谱平台排行在册的娱乐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五条、第六十五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十条 | 1次/年 | 现场检查 | 有"双随机、一公开"任务 | |
| 4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行政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是否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责任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97号)第四条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五条 |
日常检查上限为:对同一企业每年不超过1次。 专项检查上限为:对同一企业重要检查事项每年不超过2次。 个案检查:依据投诉建议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发现等开展,无频次上限。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有"双随机、一公开"任务 | "双随机、一公开"会联合文体广旅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开展 |
| 5 | 对网络运营者的行政检查 | 网络运营者是否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是否满足对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是否履行身份信息核验义务;是否按规定开展网络安全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是否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是否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是否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是否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是否按公安机关要求处置违法信息等。 | 网络运营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八条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三条 |
日常检查上限为:对同一企业每年不超过1次。 专项检查上限为:对同一企业重要检查事项每年不超过2次。 个案检查:依据投诉建议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发现等开展,无频次上限。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综合查一次",联合单位:文体广旅局、市场监督局、网信办、民宗局、卫健委等多个场景 | |
| 6 | 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的行政检查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义务。 |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 |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51号)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第十七条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 |
日常检查上限为:对同一企业每年不超过1次。 专项检查上限为:对同一企业重要检查事项每年不超过2次。 个案检查:依据投诉建议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发现等开展,无频次上限。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
| 7 | 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行政检查 | 是否履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及相关要求 | 运营、使用信息系统的单位 | 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第三条、第十八条、第四十条 |
日常检查上限为:对同一企业每年不超过1次。 专项检查上限为:对同一企业重要检查事项每年不超过2次。 个案检查:依据投诉建议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发现等开展,无频次上限。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
| 8 | 对个人信息处理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行政检查 | 是否履行《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义务 | 个人信息处理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条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六条、第二十七条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90号) 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 |
日常检查上限为:对同一企业每年不超过1次。 专项检查上限为:对同一企业重要检查事项每年不超过2次。 个案检查:依据投诉建议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发现等开展,无频次上限。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
| 9 | 对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行政检查 |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 | 公共场所(含娱乐场所) | 《江苏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七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 无 | 公开检查、暗访检查 | 有"双随机、一公开"任务,也有日常检查 | 娱乐场所(文广旅牵头,公安配合) |
| 10 | 对危险物品单位的治安检查 | 危险物品单位治安要素 | 危险物品单位 | 《江苏省公安机关危险物品单位治安检查工作规定》第一章 | 无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 ||
| 11 | 对旅馆业的行政检查 | 对旅馆业基础信息、硬件设施、日常管理等治安安全条件方面的行政检查 | 住宿业(有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单位,包括民宿、网约房和有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馆和过夜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吴十六条、第七十四条等,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等,《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四条等 | 无 | 现场检查 | 有"双随机、一公开"任务,也有日常检查 | 旅馆业(公安牵头,市监、住建、消防配合) |
| 12 | 对特种行业(除旅馆)的行政检查 | 特种行业治安要素 | 印刷业、公章刻制业、生产性废旧金属业、开锁业、汽车租赁业、典当业、机动车维修业等 | 《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 | 无 | 公开检查、暗访检查 | 有"双随机、一公开"任务,也有日常检查 | 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金融管理局、宣传部等部门 |
| 13 | 对保安行业的行政检查 | 保安行业监管内容 | 保安从业单位及保安员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八条 | 无 | 公开检查、暗访检查 | 有"双随机、一公开"任务,也有日常检查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4 | 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行政检查 | 对全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检查 | 全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江苏省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及行业法规标准 | 无 | 指导、监督,现场检查 | ||
| 15 | 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进行消防监督的行政检查 | 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 三级消防重点单位;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江苏省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关于贯彻执行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苏公厅﹝2009﹞432号)、《关于印发修订的<江苏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苏公厅﹝2009﹞433号)等消防相关法律法规 | 无 | 现场检查 | 日常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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