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前提下,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可设立临时停车位,供访客等临时停车使用。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小区临时停车应当提供不少于2小时的免费停车,超过二小时的每次收费不超过5元,超过十二小时的,按时按次累计收费;业主大会成立后,免费停车时间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是否实行临时停车收费,应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业主共同决定。对进入住宅小区内执行公务的车辆,以及为业主、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搬家等服务的临时停放车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