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新政有两条规定,一是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可以"先落户后就业",二是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上,在苏州就业并依法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年龄可不受限制。该申请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55周岁,如在苏州就业并依法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符合上述第二种情形,可以申请人才落户。
相关条款:《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者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级(高级技师)及以上国家平台等级认证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在苏州就业并依法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年龄不受限制。
《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条,(四)依法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是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