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使用维修资金有两个核心点,一是过质保期,二是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共用部位有: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有: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并不是所有的维修都是可以用的,比如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或者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所以在使用的过程中还是要具体分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