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吴某某。
被申请人:全球十大世界杯投注靠谱平台排行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全球十大世界杯投注靠谱平台排行开平路550号。
法定代表人:刘峥,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依法告知关于举报全球十大世界杯投注靠谱平台排行区黎里镇某超市的立案情况不服,于2023年3月10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当日依法已予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未依法告知举报是否立案违法。
申请人称:申请人于2023年1月7日通过江苏12345平台投诉建议举报全球十大世界杯投注靠谱平台排行区某超市销售的食品不符合标准,被申请人于1月8日接收,并于1月12日告知申请人已终止调解,但至今未告知是否立案。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建议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被申请人于1月8日接收举报工单后,按照最长30个工作日核查违法线索和是否立案决定作出后5个工作日告知计算,最迟应当于3月1日告知申请人是否立案,但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并未履行,侵犯了申请人的知情权,属于违法。
申请人提交的主要证据材料有:1.12345工单详情、商品支付凭证;2.身份证、手持身份证照片。
被申请人称:一、基本案情。申请人于2023年1月8日向市便民中心反映投诉建议,描述其购买的鸭血存在"没有依法标注生产厂家,无法确认其安全性;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黑作坊制作的鸭血携带致病菌,安全没有保障,属于无证三无食品"等问题,提出"依法要求赔偿1000元,请求依法处理",市便民中心登记问题类型为投诉建议。被申请人于1月8日接到投诉建议单(任务号2301F5046697),于1月9日进行调解。因商家明确拒绝调解,被申请人于1月9日通过平台回复申请人终止调解,1月10日平台回访申请人,申请人表示知晓。
二、被申请人处理投诉建议的程序合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投诉建议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申请人于2023年1月8日向市便民中心投诉建议,被申请人于当日接到工单,于1月9日至某超市现场检查,未发现有鸭血在售。商家表示鸭血是从太仓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属于预包装食品,当时将鸭血拆包后散卖,并在柜台放置有被拆除的包装盒,包装盒上有生产厂家、保质期等信息,并提供了进货凭据和太仓某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检验报告。被申请人于1月9日通过平台回复申请人终止调解,并无不当。且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照片,无法确定商家的违法行为,同时申请人未补充提交证据,不适用申请人所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被申请人提交的主要证据材料有:1.社会综合治理案卷信息表、案卷办理进度、工单详情;2.商品照片、支付凭证;3.现场笔录及现场照片;4.销售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身份证;5.生产者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证书信息;6.检验检测报告;7.采购单、聊天记录。
本机关经审理查明:2022年8月26日,申请人在全球十大世界杯投注靠谱平台排行区黎里镇某超市购买价值2元的散称鸭血一份。2023年1月8日,申请人以该商品没有依法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为由在江苏12345平台向被申请人投诉建议,要求商家予以1000元赔偿。被申请人于当日接到市便民中心的投诉建议工单,次日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因商家拒绝调解,该投诉建议依法终止。被申请人于1月9日通过平台告知申请人,1月10日平台通过电话对申请人进行回访。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1.社会综合治理案卷信息表、案卷办理进度、工单详情;2.商品照片、支付凭证;3.现场笔录及现场照片;4.销售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身份证;5.生产者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证书信息;6.检验检测报告;7.采购单、聊天记录;8.申请人身份证、手持身份证照片。
本机关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一)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本案中,申请人通过江苏12345平台向被申请人反映其购买的散称鸭血存在"没有依法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问题,提出"依法要求赔偿1000元,请依法处理"的请求,应当认为系对经营者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投诉建议,而非对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被申请人在接到投诉建议工单后,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了调解和告知的义务,并无不当。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履行依法告知举报是否立案的法定职责,但其未能举证证明其已经向被申请人提出了符合要求的举报之事实,因此,即使被申请人在调解中发现违法线索,相关处理情况也无需告知申请人,与申请人无关。综上,申请人的复议事项依法不符合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吴某某的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