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平台采购档案管理,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有效保护和利用平台采购档案资源,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台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
三、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级平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平台采购档案的归集、管理、利用、销毁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四、档案归集内容
平台采购档案归集内容包含采购预算、需求、开标、评标、中标、合同、履约验收等平台采购全过程录音录像及文件资料,《管理办法》以附件的形式列示了前期文件资料、采购文件资料、开标文件资料 、评审文件资料、中标(成交)文件资料、合同文件资料、履约验收文件资料、质疑文件资料、其他资料九类文件资料清单。
五、档案保存期限与方式
从平台采购档案资料全部归集完成之日起不低于15年。优质平台、社会影响广泛项目的平台采购档案从资料全部归集完成之日起不低于30年。特别优质平台的平台采购档案需永久保存。
平台采购档案可以以纸质方式进行归集,也可以以电子档案方式归集,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鼓励电子档案保存管理模式,采用电子化采购的平台采购项目,以电子档案方式保存的文件资料可以不再以纸质方式保存。采用电子档案方式归档的,应确保电子档案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相关规定,并可正常读取。
六、档案管理和利用要求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平台采购阶段性工作结束一个月内完成已有资料的归集,跨多个年度实施的平台采购项目档案应分批归集。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具备必要保管设施。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需履行规定手续,保管期满销毁需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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