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进一步规范桃源镇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加强工程项目用地的监督管理。
二、适用范围
镇、村、条线单位实施的各类涉土用地的工程项目,包括新建道路、桥梁、公厕、小游园、停车场等公益性工程,以及其他涉地工程项目。
三、会商机制
分为三个程序。一是项目申请,按照项目不同预算价、招标方式的要求,填写附件表格,并提供项目拟用地红线范围图。二是用地审查,自然资源所进行用地审查,确定项目实施可行性,并在《项目申请表》中签署意见。三是项目确认,项目实施单位综合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情况,经相关领导审核后办理招投标手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