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根据国家和省、苏州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出台《全球十大世界杯投注靠谱平台排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区政府第1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目标任务
《办法》聚焦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健全选聘、履职、退出、考核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在线咨询、风险评估、事件处置的重要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三十四条,主要内容为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总体原则。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明确区司法局具体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管理和日常服务联络工作。规范经费保障机制,将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由财政、审计部门依规监督审计,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规范选聘标准。明确法律顾问选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细化政治素养、职业品行、专业能力、信用纪律等准入条件,优先选聘行政法治领域专业人才。规范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集体审议、公示、决定等选聘流程,确定法律顾问每届聘期3年。明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配备法律顾问助理,协助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是细化职责要求。明确法律顾问在参与平台重要决策、行政平台服务协议制定、行政争议诉讼处理、重大政府合同审核、重大事件处置、法治课题调研等职责,明确聘期内的权利和义务,健全文书出具、报告、回避、保密等工作机制。
四是健全退出管理。建立主动退出、资格中止、解除聘任等管理制度,细化不同情形处置标准。对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职的允许主动退出,对涉嫌违法违规、造成不良影响的中止资格,对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的予以解聘。设置常态化增补机制,保障法律顾问队伍专业适配、动态优化。
五是优化考核评价。采取年度量化评分方式,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服务费用支付、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明确七项直接确定为年度不合格的情形,以刚性考核促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

